案情简介
杨某投诉称,自己通过A银行ATM机分两次取款9000元,后因生意周转需要,先后在三家不同银行ATM机上办理存款业务,均发现A银行的一张100元纸币无法存入,后在B银行柜台办理存款业务时,该张纸币被鉴定为假币。杨某坚称该张纸币是从A银行取款机取出,质疑其内部管理不严格,致使假币流出,要求A银行赔偿个人损失,并回应假币流出质疑。
处理情况
人民银行某消保中心接到投诉后,立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,当面通过人民银行“冠字号码查询系统”调取了投诉人在A银行两笔取款的全部冠字号码,经比对并未发现投诉人被收缴假币冠字号。为进一步深入调查,某消保中心派专人与投诉人到A银行及发生业务的四家机构进行取证,均未发现有假币流出线索。同时,某消保中心向投诉人讲解了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的原理,表示该系统已经实现辖区金融机构网点全覆盖,具备“可记录、可查询、可追溯”功能,不存在假币流出可能性。投诉人通过反复比对相关证据材料,认可对其假币进行收缴的结果,并对投诉处理过程表示满意。
案例启示
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,一方面要注意假币纠纷的证据收集,妥善解决相关纠纷的责任认定问题;另一方面要提高识假、反假能力,增强警惕意识,避免利益损失。